服务范围
签署方式
设备维修服务委托合同
甲方(委托方):重庆某三甲医院
乙方(受托方):王工程师(个体承揽)
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公平公正的原则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设备维修服务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服务内容
乙方接受甲方委托,为 Agilent 1260 Infinity II 液相色谱仪提供维修服务,包括现场检测、故障诊断、维修更换及性能验证。
第二条 服务费用
服务费为人民币 ¥1,200 元(不含耗材配件费用)。耗材配件按实际发生额结算,需经甲方确认。
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
3.1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资料;
3.2 乙方应具备相应资质,按规范完成维修服务;
3.3 乙方须对维修过程进行记录,完成后提供维修报告。
第四条 关系声明
本合同为承揽/委托合同关系,非劳动关系。乙方以独立承揽人身份提供服务,自行承担工具、交通及安全责任。
第五条 质保条款
维修服务完成后提供 30 天质保期,同一故障免费返修。
第六条 争议解决
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,一式两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